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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机构扩容 多家城农商行消金公司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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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6 03: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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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 段思宇 [ 纳入第二批试点机构的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作者: 段思宇

  [ 纳入第二批试点机构的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

  [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模达416.6亿元,涉及项目数为325单。 ]

  “出包机构变更多了,将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活跃度。”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刘穆之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道。日前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开启,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新增了政策性银行、部分城农商行以及消金公司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拓宽了中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渠道,有助于中小银行优化资产负债表,释放信贷空间,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不过,也有观点提及,从供需角度分析,出包方的增加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市场价格使其向下调整,进而影响交易积极性。

  出让方范围扩大

  不良贷款试点工作自2021年年初正式开启,当时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试点方式进一步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试点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

  首批参与试点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主要作为资产出让方;参与试点的不良贷款收购机构则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主要作为资产受让方。

  时隔近两年,不良贷款转让市场又现大动作。近日,银登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意味着不良贷款转让机构扩容。

  “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银保监会对此前试点工作总结称。根据《通知》,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将有新的金融机构入场。

  具体来看,纳入第二批试点机构的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据悉,试点实行期限暂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实际上,业内对此次扩容已有预期。一家股份行分行特殊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士对记者称,此前监管部门就在考虑放开参与试点的机构,尤其是对以城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受疫情影响,中小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上面临着较大压力,而试点政策可以帮助银行实现个贷不良的“出表”,增加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曾于去年4月表示,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不良资产处置安排,拓宽处置渠道,扩大单户公司类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范围,制定中小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政策措施,指导银行运用高拨备优势,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

  随后在去年8月,为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初步考虑选择6个省份开展支持地方中小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贷款的试点工作。

  针对市场需求端,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部门也曾发布相关意见称,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效益,可适度拓宽收购范围。

  而此次供给端的扩张将进一步支撑市场发展。“从各行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不良率相对更高,同时还存在拨备不足、处置手段少等问题,更需要拓宽处置渠道。”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称。

  他还表示,此类机构由于聚焦地区性资产,和作为主要受让方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联系更加紧密,其集中于单一地区的资产包也更符合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偏好,从而更有利于后续的处置。

  “此次出包机构大概扩容了五六百家,不仅有银行,还有消金公司以及汽车金融公司等,涉及资产标的较多,将会给市场带来更多活力。”刘穆之分析道。

  个贷包估值可能回落

  在试点机构队伍扩大的同时,相较之前,不良贷款转让市场也发生了新变化。根据银登中心披露的数据,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有428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165家全国及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立了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与此同时,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模达416.6亿元,涉及项目数为325单。其中,共有90个零售类批量转让资产包,涉及规模达159亿元;有235个单户对公转让资产包,涉及规模约257.7亿元。

  从意向受让方情况来看,各类不良贷款的报名意向确认方均为4个左右,说明市场受众范围差异不大;按总金额分类,金额较小(2亿元以下)和金额较大(6亿元以上)的资产包意向受让方相对较多,平均为5个,而金额处于中间水平的则为2.5个,反映小包和大包竞争更为激烈。

  就价格而言,和初期的偏高估值相比,个贷包成交价格一路走低,市场报价日趋理性。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批量零售业务本金回收率从2021年年初的32.9%下降到8.2%,平均折扣率则从18.1%下降到2.6%,均值回归说明市场报价日趋理性;单户对公资产包价格则相对平稳。

  对于个贷包价格的回落,有分析称,主要原因与资产本金规模和账龄密切相关,2021年资产包多以本金规模1000万元以下为主,平均账龄分布较为均匀,2022年前三季度,其资产本金规模以1000万至5000万元为主,平均账龄则以5年及以上为主,前者价格更高,更受市场青睐。

  而在此次扩容之后,前述股份行分行特殊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出包方的增加,市场价格可能会相应受到影响,有所下降,进而影响双方交易。不过更多仍要根据资产情况评判。

  事实上,定价困难一直被视为个贷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一大难题。由于此前严禁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的定价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参考;同时,试点范围主要是信用类个人不良贷款,量大、分散且现金流稳定性差,可预测性不强;而且机构定价时还应考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因定价过高导致受让方受让意愿差的问题。

  对此,近日发布的《个贷不良批量转让专题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显示,金融科技应用已加速估值突破。《报告》称,估值定价作为处置的核心,通过利用金融科技先进技术整合数据资源、挖掘画像、风险特征指标等,各种定价系统、估值模型陆续在市场上涌现,金融科技的应用已为估值加速突破装载了“引擎”。

  此外,曾刚还提及,不良贷款转让后处置仍面临多种技术问题。比如,对于受让方而言,因各种相关规定,后续债权主张存在一定的技术性困难;由于信贷业务本身的非标准化特点,受让方无法确保前期尽职调查中可全面有效掌握出让方贷款档案的齐备情况,后续在债务管理时,对于进件材料、交易信息、息费减免规则、账务核算模式等方面均可能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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